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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6年度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09-20 浏览次数:

关于做好2026年度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

为做好2026年度学校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类型

1.优秀学生奖、特长奖、三好学生(2022-2025级):按照《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本科生奖励办法》(山大学字〔2022〕40号)进行推选。

注:申请优秀学生奖一、二、三等的学生须分别满足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在前7%、前20%、前40%,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学生须满足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在前10%、前25%、前50%(与学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一致)。

2.校级优秀学生干部(2022-2025级):按照《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本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《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本科生奖励办法》(山大学字〔2022〕40号)进行推选。

注:申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:学生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在前50%,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“优”。

二、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

1.优秀学生奖

优秀学生奖一等、二等、三等,获奖比例分别为学院参评人数的5%、10%、15%(其中泰山学堂、尼山学堂、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、校级人才培养基地、科教协同育人计划、强基计划等特色人才培养计划的获奖比例扩大到10%、15%、25%)。

2.特长奖

研究创新、创业实践、社会服务、美育素养、体育素养、劳动技能、学科特色等各类特长奖的评选实行“总量控制,动态分配”原则,以书院参评人数的20%为基准人数,按照基准人数*750元为标准,将特长奖总金额划拨书院,由各书院制定分配比例,原则上学生每学年获得特长奖不超过三项。

3.校优秀学生干部

学校以3%的比例进行名额分配,其中校区学生会及社团等相关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。

4.三好学生

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奖一等且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“优”,授予校级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;获得优秀学生奖二等且当学年德育等级评价为“优”,授予院级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。

此项荣誉称号无需学生申请和辅导员审批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1.学生线上申请;

2.辅导员老师线上审批;

3.学院线上审核,公示3天。

四、有关说明

1.为切实发挥评奖评优工作对学生的精神激励和榜样示范作用,请各学院(培养单位)务必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加强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教育,严格审核学生各项申报材料,在评奖评优工作中要体现申请审核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确保评奖评优工作高质高效完成。

此项荣誉称号无需学生申请和辅导员审批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1.学生线上申请;

2.辅导员线上审批;

3.学院(培养单位)线上审核、公示。

四、有关说明

1.为切实发挥评奖评优工作对学生的精神激励和榜样示范作用,请各学院(培养单位)务必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在评奖评优工作中要体现申请审核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审核学生各项申报材料,加强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教育,确保评奖评优工作高质高效完成。

2.相关同学按照辅导员通知时间完成系统申请。

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6年9月20日

 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特长奖学金评选细则.xlsx